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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成“老赖” 法官化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11-06 16:30:05


    借钱容易还款难,民间纠纷案屡见不鲜。今年3月份,叶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别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冯某自愿放弃借款人胡某的还款义务,将担保人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借款。

    据了解,2013年8月,胡某向原告冯某借款20000元,借款期限1个月,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条,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今借到现金贰万元整(20000元),借款为一个月,到期未有能力偿还,由担保人偿还。借款人:胡某。担保人:陈某。”这笔借款时隔近四年之久,原告冯某多次催要均无果,后得知借款人胡某因做生意破产,无还款能力。无奈之下,冯某将担保人陈某诉至法院。该院受理后,依法判决陈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冯某借款2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由陈某负担。

    判决生效近半年时间内,陈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视法律为儿戏。2017年10月份,冯某向该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式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该案后,执行局副局长银铃所在团队立即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陈某仍未依法按时履行义务。近日,执行干警得知陈某回到家中,便迅速出击,来到陈某的家中,依法对陈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但拘留10日后,陈某仍没有还款意向,顽固抵抗,执行干警转变策略,轮番上阵对陈某耐心释法,向他说明如果仍不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冯某将申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届时将以拒不履行、裁定罪定刑。迫于刑罚的压力,惧怕坐牢的陈某赶忙让其家人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此案得到圆满执结。

    只有人人都讲信用,人人遵守契约,才能建设一个良性循环的民间借贷环境,才能建设一个美好的诚信社会。

责任编辑:刘杏媛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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