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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执行干警“三顾茅庐”顺利追缴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7-10-26 08:21:14


    日前,叶县法院执行局接收了一起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后经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三顾茅庐”,终于,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陈某、马某之子陈某某与被告赵某在2014年10月份经媒人介绍订婚,在订婚时经媒人之手给赵某订婚礼、首饰以及礼钱约现金3万左右,衣物折合现金约1万元,2015年3月26日,陈某某因病不幸死亡,陈某某与赵某的婚约自动解除,二原告要求被告赵某归还订婚礼以及当时所得财物,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归还原告彩礼钱,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履行义务,故而原告向也叶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员通过调查得知赵某住处,遂先后两次找到赵某家中均未找到赵某,通过询问街坊邻居得知赵某住处已经很长时间无人居住,后经商议,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启动悬赏执行,并利用各个网络平台,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作用。经过努力,终于掌握了赵某的动向,执行干警迅速来到赵某住处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但发现赵某已怀孕数月,经过协商,法院决定在孕期哺乳期结束后对赵某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法院遂裁定中止执行。但赵某在哺乳期结束后,迟迟不履行义务。2017年10月24日,执行干警与其联系,并第三次赶往赵某家中将其带至法院,并告知利害,赵某一看法院动了真格,马上联系家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这时,执行干警们才长舒了一口气,紧接着他们开始着手下一个案件,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让“老赖”接受法律的制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岳琼一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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