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9点,在叶县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远蒙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独任审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庭审中,王远蒙院长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经验,娴熟地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各个环节有条不紊,规范高效。公诉机关逐一列举了被告人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证据。关于犯罪事实,李某供认不讳。庭审持续近一个小时后,宣布休庭。再次开庭,王远蒙院长当庭宣读了判决内容。
庭审结束后,王院长走下审判台,来到被告人李某的面前,告诫他:“年轻人,只有二十几岁,犯错误不可怕,但重要的是能够及时改正。幸亏这次醉驾没有出事,今后一定要吃一堑长一智。记住,任何改正,都是进步”。李某及其家属郑重的点了点头,并感谢王远蒙院长的叮嘱。
据悉,这是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执行以来,王远蒙院长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院长作为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一线,亲自、直接承办案件,从以往的案件审理“间接把关者”转变为“直接审理者”,较好的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推进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