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凌晨5:00,刚刚亮起来的天空飘着蒙蒙细雨,叶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已经到达法院,准备前往叶县洪庄杨乡对信贷案件进行集中拘留行动。5时30分,14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分乘四辆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6时15分许,执行干警到达位于洪庄杨乡上岗村,当敲开了被执行人楚某的家后,其母亲开门后称楚某不在家。执行干警发现一间卧室门紧锁,询问其母亲后,其母亲称里面是楚某的妻子,法警将门打开后发现了楚某,并将楚某带回。6时30分许,执行干警又前往洪庄杨乡翟集村,兵分三路将杨某哲、杨某村、杨某平带回。早晨7时10分许,执行干警将上述四名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且未按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的四名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已经被大雨湿透衣衫的执行干警顾不得休息,就开展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之后,我院将该四名被执行人依法送往叶县拘留所进行拘留。
“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叶县法院的执行风暴不会停止。叶县法院将坚持对拒执行为“一打到底,绝不手软”的工作方针,在继续用足司法拘留措施的同时,积极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拒执行为形成打击合力。对经审查符合刑事自诉条件的,坚决进入程序,快审、快结,彻底打破拒执行为人的侥幸心理和消极心理,最大限度挤压拒执行为人的生存空间,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