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刚上班,申请人张某就在叶县法院门口燃放起了鞭炮,并送来了锦旗,感谢法院为民做主,了结了其长达5年之久“心病”。
2002年2月16日上午,被执行人邓某驾驶两轮无牌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叶县许南公路木材公司路口时,将申请人张某之妻撞到致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案经叶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邓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多元。案件执行中,被申请人邓某长期外出,隐匿行踪,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止执行。2010年4月11日,申请人张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张某由于妻子出事后,家中塌了半边天,本就拮据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一直度日如年,靠打个零工养家糊口。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加大执行力度,认真研究执行方案,同时发布悬赏公告,查找执行线索,经向院领导请示对悬赏公告内容在电视台上滚动播出,加大执行威慑力,并动员被执行人的亲属配合执行工作。悬赏公告发布后,被执行人邓某的亲属反应较大,积极与法院接触,商量代为履行判决义务事宜,同时法院也加大了对申请人张某的思想工作力度,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邓某的亲属共同筹措资金3万余元代为履行了义务。
当申请人张某拿着执行款时,那颤抖的双手,眼中滚动的泪珠,无不让执行干警动容,而申请人张某就用自己最朴实的感谢方式表达自己心中的谢意,也就是开头出现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