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这两个字看见就会让人不禁打寒颤,多少人因为这两个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多少人因为沾染上毒品而一步步走向了生命的边缘。近日,叶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及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5年7月份,沾染上毒瘾的熊某多次从他人处购买海洛因带回住处,除部分用于自己吸食外,熊某还将剩余毒品分装成小包某星贩卖给吸毒人员刘某等8人,并多次容留买毒人员在其住处吸毒。随后,叶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熊某住处将其抓获,从其住处查获毒品疑似物两包,并查获李某、刘某乙等吸毒人员20人。经检验,从被告人熊金箱住处查获的两包毒品疑似物中分别检出海洛因成分(经称重为2.57克)和甲基苯丙胺成分(经称重为1.88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被告人熊某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犯罪情节严重;被告人熊某容留他人在其住处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应予采纳。根据被告人熊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