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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法警大队三项措施加强安全防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30 11:14:32


    为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机关安全防卫工作,叶县法院法警大队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参与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了法院干警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

    一是加强巡逻,全面安全排查。法警队每天抽调法警值勤,对机关进行安全监视,在巡逻期间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并及时清除,不留安全隐患。另外在全院范围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大排查,同时对审判庭、机房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

    二是严格庭审秩序。庭审过程严格采取法警值庭制度,刑事案件中设置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值庭法警严格遵守押解、值庭、看管、安检等规则,做到细心周到,坚决杜绝被告人脱逃,行凶,自残等情况发生,民事案件确保至少一名法警值庭,保障庭审秩序规范、安全。

    三是落实安检等制度。在机关门口安放安检门,对进入机关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物品及时妥善处置。对来访人员进行文明接待和引导分流,发现闹访当事人、主动上前做稳控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高风险人物和有安全隐患苗头的案件,及时与公安局治安部门联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全面杜绝不安全因素,防止安全事件出现。

责任编辑:彭予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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