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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撞报废引纠纷 法官出面双方服判

  发布时间:2018-11-17 11:13:01


    郜某近来手头宽裕,便购买了一辆自用轿车,不料想连牌照都没来得及上,就被撞报废,还因此引发了一场纠纷。11月16日,叶县法院任店法庭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郜某赔偿款36000元。

    郜某和李某两人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日前,郜某购买了一辆北汽幻速轿车,在行驶过程中,被酒后驾车的李某撞坏报废。经两人协商,被告李某给原告郜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欠条,因李某酒后将郜某北汽幻速轿车撞报废,经双方协商由李某赔偿郜某现金六万柒仟元,先付两万柒仟元,余下肆万元整于半年内一次性付清。”该欠条签订后,李某先后支付了郜某29000元,下余的38000元,经郜某多次催要,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还。

    本院审理后认为,侵害他人财产,应付承担民事责任。被告李某将原告郜某的车撞报废而向原告郜某出具欠条,在履行了部分欠款之后仍欠原告郜某38000元,有被告出具的欠条为证。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相处较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定被告李某赔偿原告36000元。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判决作出后,双方均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满意,李某也表示将积极偿还原告郜某的赔偿款。

责任编辑:彭予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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