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叶县“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命名表彰会在叶县法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6-09-20 16:17:44



为县法院授牌仪式

    9月19日上午,叶县全县“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命名表彰会在该县法院举行。县人大副主任彭全宇,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高文克,爱委会主任崔晓鹏出席仪式。全县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崔晓鹏主任宣读了表彰决定,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高文克为县法院授牌。

    王玉民副院长在发言时强调,要把“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作为我们今后卫生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起点和契机,继续增强创建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化环境卫生创建,助推全年工作顺利高效实施;二是要扩大卫生宣传效应,树立单位卫生工作新形象;三是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全县“双创”建设中来,为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最后,高文克副县长指出,我们不仅要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更要争取更高荣誉。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是要继续加强领导抓服务,把创建卫生工作作为今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单位环境,为单位职工提供更好的办公环境。三是要加大督导工作,使创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这项荣誉既是对我院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院未来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发挥好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站在新起点,用更高标准,严格要求,开拓创新,为叶县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