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叶县法院党组成员及中层干警收看省高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采取措施,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思想基础。会后,王昆阳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高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开展专项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落实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重要体现。
二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立案、审判、执行部门针对涉及危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要进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不留盲区,并逐一建立台账,逐案落实到每一位审判人员身上。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成立专门合议庭。为了切实有效保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该院开辟绿色通道,并抽调业务骨干,专门成立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凡是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严格贯彻“四个保护”和“三个注重”原则,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在诉讼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则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
四是沟通协调,形成保护合力。要充分利用基层法院司法为民桥头堡的优势,经常与县关工委、县妇联、工会、学校、家庭多沟通、多联系、多协调,对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纠纷,派法官提前介入,发挥向前延伸保护作用。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编织防护网络,优化儿童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
五是加大法制宣传,营造良好保护氛围。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开展街头普法和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作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辅导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针对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力争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既及时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的增加了法制教育的辐射面,有效降低损害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的发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