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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报告发布 检方纠正超期羁押1967人

发布时间:2016-06-16 09:59:28


   全国检察机关三年不批准逮捕816379人

  人权行动计划实施报告发布 检察机关成绩显著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国人权保障事业作出独特贡献。6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下称《评估报告》)显示,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总数为81637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共869775次,纠正超期羁押1967人。

  保护人身权利

 《评估报告》说,两高一部发布相关规定,细化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和告知程序。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总数为816379人。其中,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340491人,以不构成犯罪不批捕63809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379290人。

  检察机关加强了对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2012-2015年,对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共869775次。2015年共处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208件243人。2012年以来,检察机关继续大力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还严格执行依法全面取证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定,对辩护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或者排除非法证据等意见都记录在案。

  保障被羁押人的权利

  《评估报告》介绍,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具有羁押必要性的案件共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3341人,办案机关采纳77591人,采纳率为93.1%;共发现超期羁押1974人,提出纠正1967人,已纠正1939人。检察机关通过派驻看守所、监狱的检察机构建立检察官信箱、被监管人约见检察官、检察官与被监管人谈话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了解是否存在被监管人受到体罚、虐待、侮辱或者打击报复等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监狱、看守所予以纠正。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因被监管人受到体罚、虐待、违法使用械具、禁闭等向监管机关提出纠正意见7770人次,已得到全部纠正。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评估报告》介绍,2013年,最高检发布《关于侦查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侦查违法行为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对侦查违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工作机制。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特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2015年,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方面的权利,提出了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措施,完善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提出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实行案件办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检察机关明确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人员实施选择性录音录像、为规避监督而故意关闭录音录像系统等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严格死刑适用。2012年,最高检成立死刑复核检察厅,严格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程序。

  有效落实国家赔偿制度。2015年,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了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进一步解决了实践中因刑事案件久拖不决公民无法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

  保障知情权、监督权

  截至2015年,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54万余件、重要案件信息102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76万余份。

  保障监督权方面,最高检、司法部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人民监督员1.5万多人,聘任特约检察员3786人。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拟撤销案件”和“拟不起诉案件 ”共7974件,其中,对212件案件提出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的意见,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一些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992件,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建议156条。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开设举报网站,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在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权利,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最高检也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文章出处: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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