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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待我们如亲人,我们相信法庭是公正的

  发布时间:2010-05-07 09:48:16


    自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充分利用法庭接近群众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群众,努力化解群众纠纷,增加辖区和谐因素。

    叶县龙泉乡是个号称“万亩乡,千亩村”的种烟大乡,随着党和政府对烟农政策的扶持,机械化作业的发展,外加种烟的经济效益可观,出现了不少外地种烟能手来龙泉承包土地发展烟叶经济。

    襄县人蔡某,通过签订合同以每亩600元的价钱承包了龙泉乡某村近200亩耕地用来种烟。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风调雨顺,烟叶喜获丰收,蔡某净赚了21万元。可观的收入令村民有了些许心动,于是找到蔡某要求提高土地承包价,否则收回土地解除合同。纠纷一起,蔡某也慌了,无奈之下,找村干部、乡干部协调此事。不料村民情绪更大,双方僵持不下。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来到纠纷发生地现场进行释法明理。

    详细了解双方的情况后,法庭同志仔细分析纠纷产生的环境,抱着对人民负责,对党和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支持,将村民代表、乡村有关干部及蔡某叫到一起,从合同的稳定性到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从村镇经济建设到国家和谐发展,从外出打工挣钱到在家多元化致富,分别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劝说。经过7个多小时的耐心工作,双方的情绪有所缓和,此时已是下午2点20分。见到局势有所好转,法庭同志立即转变工作方法,巧妙运用情感因素,诚恳邀请双方进行午餐。午饭中,法官有意与双方谈天说地,谈笑风生,双方的抵触情绪已烟消云散。于是饭后,双方当事人均主动表示自愿做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地价在原价每亩600元基础上变为每亩700元,其它条件均不变,今后村民将继续积极帮助蔡某耕地。当问到他们为什么自愿作出如此让步时,回答仅此一句:“法庭待我们如亲人,我们相信法庭是公正的”。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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