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5日,叶县人民法院遵化庭庭长王会英亲手为当事人张某送去10000元医药费,拿着救命钱的张某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谢谢法官!”
200年11月27日,任某驾驶的五征牌三轮车,沿着省20234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将张某撞伤,经事故科认定,任某负全责,张某送去医院后,一直昏迷不醒,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持续昏迷,躁动不安,为抢救父亲,张某的儿子到处借钱,母亲又常年患病,妹妹还在读高中,家徒四壁,债台高筑。肇事方不仅不管不问,也不支付任何费用,对家境贫穷的张某来说,真是举步维艰,因此一直拖欠医院医疗费。
遵化庭法庭庭长王会英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之后,急当事人之所急,迅速向主管院长田英豪反映,田院长认识到事情的紧急,立即亲自为当事人办理好相关手续,并批准了缓交诉讼费。
元旦是法定的假日,但王法官却忘记了假日。得知此案涉及任某和保险公司,王法官一个个打电话,了解到任某确实没有经济能力,就迅速与保险公司联系,但对方不是没人接就是推说休息日领导不在,或者是案件还没有审结而没有义务付款等。 在此情况下,主管的田院长和王庭长亲自到该保险公司负责人家中登门拜访。终于,该负责人同意先支付1万元作为赔偿款。元月5日一万元现金到账。张某手里拿着一万元的医药费激动的说:“真是雪中送炭啊,我和家属非常感谢叶县人民法院,特别是的田院长、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