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中国新闻周刊》做了《我们这个时代为什么需要匠人》这样一个专题。
京剧程派青衣第三代传人张火丁,从19岁登台,从战友京剧团到中国京剧院,再到中国戏曲学院做老师,她唱了26年。她简洁自律、极度克制,但不想拓展什么的她,对自己的戏曲却是怀有极度的“洁癖感”。她会因一次失误而哭到喘不过气来,求观众再让她清唱一遍。戏是唯一让她张扬、自在、充满控制力的东西。红帮裁缝陈家宁,15岁拜师入行到今年65岁,做了50年裁缝。他靠着内心的欢喜和一些些孤傲,用针线、剪刀、尺子裁剪出一件件衣服。做好衣服,服务好客户是他的全部。还有书籍设计家吕敬人;有因着喜欢而在暗房里呆了30年的张左;有抵触一切超出正常发展规律事情而慢慢走在自己节奏里的“梵几”品牌创始人古奇高;有耐着性子做了12年学徒后终于开出自己店(在北京三里屯据说是京城最贵的天妇罗店)的张雪崴……等等。她、他、他们,或许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仅存不多的匠人代表吧,他们是把工作或一件事情、一门手艺当作信仰的追求。
那么,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又该怎样来对待我们这个职业呢?我想“工匠精神”一定也是我们需要的。法律职业是一个精细活,容不得浮躁、容不得闪失、容不得粗糙。法律本身或许正是因着其异常琐碎地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并努力协调、规范我们生活的每一细节才神圣起来的社会事业。法律人的社会责任在于求得事情的真相,并以此来追求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如此看来,想要做好一个法律人,怎能少了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匠心呢?
“难得糊涂”这份中国人的活命哲学用到人际交往中尚可,但如果被我们法律人拿来做我们事业的座右铭就不免有些可笑、可悲了。可笑的是对待职业的这种态度,可悲的则是法律人此种对待法律的态度,最后遭殃的则一定会是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我们大概会想,一个人的行为并不能影响整个社会,大概是吧。可这社会却正是由着这一个个人组成,由着一个个人的难得糊涂大概又会导致这个社会整体的难得糊涂吧。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大概总会以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来自许吧,那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都难得糊涂了,我们还能奢望些什么呢?所以,我认为法律人需要一种沉沉气、用全心,较较真、刨根底的傻劲与倔性,需要以一种匠人心性来打磨我们的职业。
沉沉气、用全心,是说我们需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把自己的全身心投入到法律事业中。在法律这个浩瀚的海洋里,我们只有沉心静气,几十年如一日的钻研,方能求得真谛,方能应用自如。如此,才能以法律的手段实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较较真、刨根底,是说我们需要有一种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要敢于面对这个社会的黑暗面,敢于说出那个皇帝没穿衣服。要怀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激怀,去努力推动社会达到它应然的状态。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或许会被这个世界的种种物质精彩引诱而会感到无力坚守,或许会因为惰性滋生而失去系统思考和判断能力。是的,谁不愿意过得舒坦些呢?可我们又不能因为物质的舒坦、身体的安逸,而去背负心灵的愧疚呢?
其实做一个真正的好人,难也不难。难,是因为我们总要因此担负起更多的责任;不难,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大概都可以做到。作为法律人的我们是去在花花世界里寻欢作乐着与肮脏同流合污,还是要怀着信仰去追索这个世界的公理?相信你们大概会给出一样的答案,可缺少了“匠人精神”的法律人又怎能每时每刻地坚守着这个信仰呢?
一流的匠人,人品比技术重要,有一流的心性,必有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法律人,一定也是如此。将自己的“心意”和“魂魄”注入到法律事业之中,以匠人精神去实现法律的价值,这个社会必将因着法律的光芒而明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