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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做好维军拥军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04 10:59:40


    人民子弟兵退伍还家,不料母亲杨某出车祸意外受伤,近日,叶县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5年1月1日10时许,被告孙某驾驶北京牌小轿车沿省道20234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县夏李乡孙庵社区门口路段,与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原告杨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被告负主要责任,且被告在保险公司投有商业三责险。

    原告杨某的儿子梁某此时刚从部队退伍回家,法官刘振涛在了解原告乃军人家属后,十分重视此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赔偿原告杨某各项共计74755元。

    开展维军工作以来,根据涉军案件特点,从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巩固国防,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部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涉军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目前叶县法院正再接再厉,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努力争创维军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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