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意外病故,留下960元粮食补贴款存在银行无法取出,近日,叶县法院任店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一起存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梁某之子李某于2014年8月20日突然病故,李某生前以自已名义在被告单位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入粮食补贴款960元。李某死后,存折不慎丢失,李某家人请求被告支付存款,被告不予支取该存款。
叶县法院任店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案件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等特性,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
审理查明,原告梁某之子李某于2014年8月20日病故,李某生前以自己名义在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办一帐户存折该帐户内存款及利息共计936.89元。本院认为,原告梁某属于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应当分得李某的遗产,判决被告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原告梁某存款及利息936.89元。
案件审结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对审判结果非常满意,此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节省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是及时、便捷解决民间纠纷的新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