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5-12-04 09:24:18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方面义不容辞,人民法官要在增强宪法认同、彰显宪法价值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一、以庄严宣誓增进宪法认同。法院队伍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与普通民众相比,必须更加积极地学习宪法,更加自觉地遵守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该制度旨在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流布人心。实践层面,要让宪法走进法官们的具体工作中,使每一名法官都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宪法实施。宪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执法办案永远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重点,公正宣判、以案说法是最好的普法教育。司法机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把推动法律实施到位,就是发挥了司法对法律实施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无论是法院领导干部,还是每一位法官,都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把公平正义理念融入到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中。要健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把每一项司法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办案责任制,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具体工作之中。

  三、以宣传教育推动宪法走进百姓生活。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推动宪法从纸面走进现实、走进寻常百姓家,意义重大。自觉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治实施机制,把国家宪法日宣传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实施参与和监督的需求,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加强法院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建设。通过全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让高大上的宪法“活”起来,讲好法治故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四、以过硬队伍保障宪法实施。“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法律实施永远在路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至关重要。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作风建设为保证,自觉将“三严三实”贯穿执法办案过程,确保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要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司法体系。要坚决排除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公民个人或社会组织对司法活动的干扰和干预,切实树立司法权威。要努力夯实建设法治实施体系的社会根基,推动宪法精神内化为公民的自觉行动,使捍卫宪法尊严成为新常态。

责任编辑:杨青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