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叶建平一行23人到叶县法院开展民事案件发回、改判案件点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随行的有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梁振云、民三庭庭长严凤香、民二庭副庭长张大民。叶县法院院长徐合林和民事线全体审判员参加了点评会。
会上,市中院23位审判员就叶县法院2015年1-9月份发回、改判的36起案件逐案分别进行了点评和讲解,并就法律适用错误、案件事实不清等发回和改判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两级法院同志还对审判实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
叶建平委员指出,叶县法院2015的发回改判率同期下降了23.5%,说明该院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进步。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整体联动,提高案件质效;二是强化责任,促进审判质量;三是注重理念提升,确保办案规范;四是从严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叶县法院院长徐合林最后表示:市中院组织庞大的队伍到叶县法院点评案件,充分体现了市中院领导对叶县法院的关心和重视,叶县法院要充分抓住这个契机,认真总结,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一是敢于正视案件的发回和改判,从而积极改进和提高,避免同案不同判,程序瑕疵等明显错误出现。二是重视对发回、改判案件的研究,认真体会、深入探讨、加强学习,对于涉及法律界限模糊、自由裁量权等案件更要严谨细致,遏制因程序,实体处理错误等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办好案、办铁案,让群众放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