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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四举措开展安保自查工作确保法院安全

  发布时间:2015-11-09 17:23:4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干警以及当事人的生命安全,防止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叶县法院结合实际进行全面自查,严查不稳定因素,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法院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叶县法院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成立了安全保卫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担任组长,指挥全院安保自查工作;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分口具体负责安全保卫自查工作,下设安全保卫自查活动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开展学习教育,树牢防范意识。不定期在周一例会上传达学习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实例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知识学习竞赛,使干警充分认识当前人民法院案件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的积极性。

    全面安全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在全院范围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大排查,着重排查用电、用水,值班和门卫等环节,同时对审判庭、机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登记造册,并迅速整改,逐一落实。

    建立联动机制,预防安全事件。叶县法院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高风险人物和有安全隐患苗头的案件,及时与公安局治安部门联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全面杜绝不安全因素,防止安全事件出现。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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