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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几颗菜,赔钱又不免刑,何苦?

  发布时间:2010-04-16 17:05:19


    有些人就是气大,因为一些小事,一时冲动,结果赔钱不说,还要坐牢,真是不该。4月15日,叶县法院就一起因为几颗菜引起纠纷致人轻伤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成功。

    2009年5月1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学义卖自家院里的树时,买树人将树枝压在了马遂成家开荒的菜地里,把香菜压倒了,马遂成非让买树的赔偿。马学义认为,就几颗菜,主动劝马遂成说:“树枝压着菜了,耽不着的事”。马遂成称“又不问你要钱,你管的宽”。为此,双方先是争吵,继而开始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马遂成用刀背将马学义的头部砍伤,经鉴定为轻伤。

    4月6日,叶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害人马学义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叶县法院办案法官不厌其烦、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本着和谐的目的,从邻里关系入手,先后四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于4月15日以1.3万元调解成功。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理。

    叶县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审判。

责任编辑:王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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