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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起诉抚养 法官调解子女愧疚落泪

  发布时间:2015-06-04 15:42:06


    “百善孝为先”,孝是一种最高尚、最美好的情感。千百年来父母养育子女都是毫无保留的付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日前,叶县法院调解一起原告杨某起诉四子女的赡养纠纷,最终,在法官法理与情理的双重调解下,四子女愧疚落泪,争先愿意赡养老人。

    杨某夫妇一生共养育四个孩子,经过千辛万苦将四个孩子抚养长大,前几年老伴去世,杨某在三个儿子家轮流居住,后因琐事,几个孩子处处不待见杨某,后来发展成杨某到谁家住谁不愿意。杨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且身体有病,伤心无奈之下,杨某将四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支付赡养费,对其尽孝。

    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的四个子女原本也愿意赡养杨某,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导致了矛盾,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帮助孤寡老人安度晚年,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四子女,劝他们多想想当年父母的恩情和不易,最后,四子女都哽咽落泪,声称今后一定要好好孝顺父亲,让父亲安享晚年。案件调解成功,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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