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某和同伙宋某吸毒后商议拦截过路车辆讹诈钱财,犯罪现场,宋某被当场抓获并获刑,樊某在混乱中逃脱,三年后自动归案,接受法律的制裁。12月16日,叶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决被告人樊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不务正业的樊某和宋某经常聚在一起吸毒,2011年冬,两人吸毒后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于是商议拦截过路车辆讹诈钱财。二人拦下一辆面包车借口搭顺风车上了车,上车后冒充路政的工作人员以异地运营为由要对面包车司机戴某罚款四、五元,戴某发觉不对就加大油门往前走,樊、宋二人即刻胁迫司机路边停车,司机不从,二人继续胁迫戴某并与之发生扭扯,由于道路湿滑直至撞到路边行人后才停下。樊某逃离现场,宋某被当场抓获并获刑入狱。
事发至今已逾三年,迷途知返的樊某于日前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叶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由于樊某自首、认罪且属于犯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