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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执行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12-05 16:20:33




    今天,叶县法院执行局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了一起久执不结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收效良好。

    家住叶县夏李乡岗马村的陈三在翻盖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时,遭到同村的陈四一家人的无故阻拦。2013年12月,经叶县法院判决,陈三建房手续合法,陈四一家不得阻拦。判决生效后陈四一家拒不执行,后陈三向叶县法院执行局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为了尽快执结该案,叶县法院执行局邀请了6名叶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亲临现场见证执行。执行法官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到达执行现场,陈四一家一开始情绪非常激动,后经法官持续了四个小时苦口婆心讲法律、讲情理之后,态度终于不再强硬,最后表示不再阻拦陈三建房。在整个执行过程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不时向法官提出各种问题,法官们都一一解释说明,让他们明白执行工作的环节、重点和难点,以及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利于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近年来,叶县法院为了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已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庭审、见证执行作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开展进行。据悉,这是今年该院第16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和见证执行。(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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