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此,法治中国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以下是我的具体心得体会:
一要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体系、重大任务等重要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境界高、眼界宽、坚定自信,作风硬、自身严、领导有方,敢于担当、敢于碰硬、锐意改革、为民务实,抓落实的能力强,各项工作效果显著,彰显了党中央卓越的政治远见和政治智慧,高超的驾驭全局能力,以及攻坚克难、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标志着我们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必将极大地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司法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和正义,调整社会关系及秩序的总开关,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方面。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是司法,司法及其结果与公民权益密切相关,因而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司法,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二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在古今中外的历史更替中,有不少曾经不可一世的强大帝国,得到人民的支持而建立、而发展,也因受到人民的反对而衰落、而灭亡。我们党成立90多年、执政60多年、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党和人民的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拥护和支持,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党的生命线。然而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执政环境的改善,部分党员干部角色发生了错位,工作中严重脱离群众,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滥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堕落,群众对权力的焦虑和利益的敏感日渐上升,我们党统筹协调群众工作的难度加大。作为党员干部,如果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势必走向群众的对立面,离群众越来越远。这种趋势如果继续蔓延开来,会导致亡党亡国的危险。此次中央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及其必要的、及时的,活动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集中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势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这“四风”问题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中央将这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聚焦反对“四风”,找准了问题的关键,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好评。法院工作中,接待当事人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答”,杜绝“六难三案”问题。
法律的生命,重在实施。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法院要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因此,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时代重任。要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让我们以法治的思维武装大脑,以法治的要求约束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