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里热闹非凡,有说有笑,已经闹了十几年矛盾的吕某与石某握手言和,并紧紧握住该庭庭长齐勇业同志的双手,不停的表示感谢。
上世纪九十年代,吕某与石某贷款做起了面粉加工生意,后因利润分配不公,双方商量后,吕某退出合伙,由原告石某继续进行经营。随着时代的发展,地皮的价格不断涨高,吕某退货后,石某在原合伙的基础上增添设备,扩大销路,效益也越来越好。退伙后的吕某看在眼里,气在心里,要求重新进行散伙评估。就这样双方开始了拉锯战,不断的发生争吵、厮打,直至不久前石某一纸诉状将吕某告上法庭。
接到案件后,三常路法庭庭长齐勇业深入走访,了解到双方本是关系很铁的朋友,只是因为合伙做生意才产生矛盾,在情谊上有基础,但是双方积怨已久,又牵扯金钱利益,调解难度可想而知。案件的调解刚刚展开,齐庭长又接到电话称,被告吕某用大车将厂里大门堵了,电也拔了,不让生产,原告石某工厂内的3000公斤小面,囤积在将要出面的大箱子里,时值炎热天,一天不出面,这3000公斤的过水小麦将自热坏掉。被告吕某则认为石某一天不补偿他的利益损失,就天天堵工厂大门。就这样,被告吕某起诉石某,要求原告赔偿还款不及时产生的违约金。
随后,齐勇业庭长将两案并作一案,带领法官先后进行现场调解8次,单方背对背沟通、调解十余次,并邀请乡政府工作人员,召集双方朋友一起去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时,没有吃当事人一口饭、喝当事人一口水,双方被齐勇业庭长的过硬的业务、踏实的为民服务、诚实的为民谋事、不偏不倚的司法公正所感动,态度终于有所缓和,之后齐庭长抓住机会,将双方的损失提交鉴定评估,趁热打铁,促成了双方和解。
就这样,长达十八年的疙瘩,在齐勇业等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石某支付吕某1100000元,吕某撤回对石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