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代某等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并因此引发多人打斗,打斗中致一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代某见事态严重,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窜至四川并更名,后来竟然又当了兵、入了党,做了村干部,当了乡人大代表。但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代某最终于被抓获。日前,叶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五年。
1992年7月2日晚,被告人代某因与叶县某村村民孙某等人发生矛盾,怀恨在心,随后代某、王某与朱某(在逃)等人预谋后对孙某等人实施报复。当晚10时许,代某、王某等人将正在观看电影的被害人孙某强行拉出电影场外实施殴打,后引发双方多人参与打斗。在双方打斗过程中,王某持刀刺中被害人孙某,致使被害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被害人亲属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被告人代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代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代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认罪悔罪,主动赔偿被害方并得到谅解,应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