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违法占地、违章建筑问题,在多数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的大到惊人的地步,更令人担忧的是仍有蔓延趋势。
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大致有以下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诱惑,这主要表现在城镇规划区和公路沿线,小产权房、临街、临路门面房多如繁星。
二、与人口的增长相比,农村宅基地的供给不同步,农村小区建设不配套,没有很好的解决向空中发展的问题,因此,农村青年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不惜占用责任田、承包地等冒险“作业”。
三、行政执法不到位、不作为、错位等。面对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就是“眼不见、心不烦”、“睁只眼,闭只眼”;这不是最家伙的,最家伙的是,发现违章建筑后,到现场收取罚款后,发出限期拆除的通知书,限三天内拆除。三天后到场一看,房子已经盖起来了。唉!我没有强制执行权,后边就是法院的事了。客观上等于督促房主加快建设进度;这不是最最家伙的,最最家伙的是可以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颁发宅基地选址意见书。
四、与腐败相孪生的以租代征、瞒天过海、占多报少等,均是权利寻租的结果。
五、多头执法问题。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问题,至少有两部法律直接管辖——即《土地法》与《城乡规划法》,而两部法的执法主体又不统一,推诿扯皮在所难免。
六、司法介入谨小慎微,甚至不作为。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介入不积极,甚至不介入。
诸多原因造成了治理违法占地、违章建筑问题效果不明显的,违法行为正在持续、泛滥。
那么有什么良策,阿土也在思考之中,请读者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