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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先礼后兵” 依法打击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9-02 09:38:07


    当前,信访形势严峻,其中不乏一些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给承办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打击承办人的积极性。日前,叶县法院“先礼后兵”,在安抚、补偿无果之后,依法对两名缠访、闹访、越级访的信访人拘留十五日,有力的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该两名信访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缠访闹访。

    信访人张某一案经叶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杜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493.4元。判决书生效后,权利人常某、张某于2010年3月1日向该院申请执行。因杜某交通肇事后逃逸,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将申请人应得的赔偿款超额兑现,共支付给张某现金150000元。不曾想,张某收到执行款后,竟然还是不断缠访、闹访。后杜某被抓,双方通过平顶山中院达成协议,杜某再给张某60000元赔偿款。张某应得款项为12493.4元,实际得到211000元,远远超出其应得赔偿额。该案判决已全部履行完毕,张某对叶县法院执行工作满意,对该院表示感谢,并写出书面停访保证书,称对法院工作不再上访。然而张某写出停访保证后却不履行承诺,仍不满足,不断到该院、中院、省高院无理缠访、闹访,并称法院给她的150000元是救助款,毫无感恩之心,随后,张某于8月21日到北京越级访,经该院接待人员的教育、劝说,仍不予返回,后叶县法院将其强制接回,研究决定对其越级访的行为给予拘留十五日。

    信访人郭某一案经过该院审理判决后,现正在二审审理中,期间郭某不断缠访、闹访,给两级法院施加压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并于8月22日到北京越级访,且不听劝阻,经该院强制接回后给予其拘留十五日。

    通过对两名信访人的拘留,叶县法院信访形势有较大好转,对其他无理访的信访人亦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遏制住看缠访、闹访之风的蔓延,缠访、闹访现象相对减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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