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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鹏华莅临叶县法院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题督导

  发布时间:2014-08-22 17:20:13



    8月14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等一行到叶县法院,对该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题督导。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及民事审判工作主管领导、全体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和民三庭庭长分别对叶县法院上半年上诉案件中出现的共性及个性问题进行逐一讲评,对涉及金融、破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的专业性审理工作和维护妇女儿童、涉军维权、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工作进行督导,对“三难六案”中加强巡回审判、提倡调解、建立追索案件“绿色通道”、防止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

在互动环节中,由市中院三位庭长当场解答该院法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大家踊跃提问,得到了庭长们的详细解答。

    随后,徐合林院长对市中院领导一行到该院指导工作表示感谢,他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落实中院领导的指导意见,切实改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水平,为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好务。

    最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指出,受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影响,民事案件逐年增多,法官任务重,压力大,因此,我们更要有担当,顶住压力,公平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对今后的工作,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严把立案关,坚决杜绝虚假诉讼的发生,对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和涉及房地产方面的集团诉讼案件要慎重受理;二是建立以主管领导牵头、部门法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审判中遇到的疑难案件;三是加大对非法上访、无理上访的打击力度,维护国家信访制度的正常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树立起法官的良好形象,使群众自发的尊敬、信任法官,接受法官对案件的判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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