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为了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切实做到还路于民,为广大市民构建干净、有序、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相继取缔了多个早夜市。
早夜市确实存在诸如着乱摆、乱放、乱丢垃圾、噪音扰民、影响交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一些列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自然不用笔者再去一一阐述,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感受到上述早夜市的弊端。但笔者认为,因为弊端的存在就选择“一刀切”的取缔是不可取的,是以民生为名而无视民生的懒政思想作祟。
尽管通知中并未忌讳这些取缔行为的最重要原因,即为了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通知中口口声声称如此做法是为广大市民构建干净、有序、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即是为了民生。当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许也是为了民生。但,这样的做法真的是保障最多数人利益的正确之举吗?
一方面,早夜市的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便利是有目共睹的。那些早夜市上的蔬菜总是既便宜又新鲜,以至于突然取缔后民众感慨不知道该去哪里买菜了。另一方面,那些早夜市的经营者多是这个社会的底层群众,突如其来的取缔必然影响到支撑他们基本生活的主要来源,给他们的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
笔者认为,民生不仅仅包括城市的卫生,也包括人们生活的便利;不仅仅包括街道的畅通,也包括人们基本生活的保障。早夜市诚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但也正是因此才有了对其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如何使早夜市做到扬长避短才是行政管理所应首先考虑的问题。
同时,正如我们从乌市的取缔通知可以看到的那样:夜市招商者先期收取的摊位费将会返还给经营者。即,早夜市早期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存在的,否则它们也不可能存在数十年之久,而那些经营者并不能在通知之前预想到取缔的后果。但为何要突然取缔这些本处于管理之下的早夜市呢?
答案或许很明显,那就是当管理手段的低下导致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障碍,所以干脆选择“一刀切”的取缔。这样的做法,最为有效与彻底,即从根本上消灭早夜市。但这样的选择真的是正确的吗?
相信大家都已经意识到了这种为了创卫目标实现而采取的取缔行为并不是真的民生举措。但之所以还有人支持,当然是由于早夜市也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那么,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才是真正可取的呢?
笔者认为,规范比直接取缔要可取。规范是为了实现扬长避短,是为了真正的保障更多人的民生,照顾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对于早夜市,应不断加强早夜市的环境治理,严格控制开市、收市,加大对食品卫生、产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在方便群众生活与保障早夜市经营者生存的前提下,做到维护城市卫生、消减对他人生活的影响、保障食品安全。或者,建立一个可以使早夜市经营者继续从事经营的市场,让摊贩不失去经济来源,让周边群众方便地购买生活用品。
同时,城市的管理者一定要真正理解城市管理的实质,即无非是使城市中尽可能多的人过上有尊严的、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美满生活,是考虑人所有人的利益并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早夜市杀鸡取卵式的取缔,绝非真正的民生之举,而是为了面子工程的懒政之举。规范相较于直接取缔而言,更能够平衡各方利益与保障更多人的权益。对于早夜市,规范比直接取缔更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