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叶县法院民二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有信访苗头的洗浴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10月,原告的丈夫冯某在被告经营的浴池洗澡时,被浴池的服务人员泼在蒸汽管上的水所激起的热蒸汽烫伤臀部和腿部,随后冯某被送往152医院治疗。双方经多次协商,对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于2014年2月11日向法院起诉。但开庭前,冯某不慎摔倒致死。原告等人认为法院没有提前开庭才导致冯某死亡,2014年4月24日,原告带领亲属等10余人到叶县法院民二庭大吵大闹,声称如果被告今天不过来协商此事,他们就抬着冯某的遗体去上访。
见此情形,民二庭庭长张慧河一方面亲自做原告方的思想工作,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使原告方认识到开庭时间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并告诉她大吵大闹解决不了问题;另一方面派人联系被告到庭进行调解。为了让双方都得到满意的结果,民二庭的法官们放弃午休时间,耐心细致的做各方的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赔偿款共计7万元,双方握手言和,为该起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