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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情系农民工维权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03-02 08:49:59


    为了贯彻落实省法院“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叶县法院情系农民工,迅速行动,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使“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有序开展,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王昆阳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

    二是认真排查,建立台帐。认真组织各业务部门,针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进行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掌握案件动态,对排查出的案件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到人,派专人监控案件动态,做到事不遗、人不漏。

    三是制定周密方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为了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案件,该院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到位、预警到位、人员到位,一旦出现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成立专门合议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成立了涉农案件合议庭,专门处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对于该类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立案环节要减少繁杂立案手续,免收诉讼费,优先立案;审理环节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优先审理;执行环节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法律措施,优先执行,禁止“法律白条”,把便民、为民、利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沟通协调,构建联动机制。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屡禁不止,该院加大了与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一旦发生该类案件,立即将违规单位、企业的不诚信行为相互通报,联合行动,对其采取限制措施,同时结合新闻媒体单位,将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六是加大宣传,切实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采取送法下乡,巡回办案,宣讲法律知识,做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以案说法,指导农村当事人防范各种风险,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在节假日、农忙季节,开设“巡回法庭”、“假日法庭”,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七是深入调研,建立长效机制。要经常开展针对涉及农民工案件的调研力度,归纳总结规律,使其制度化、长期化,建立长效机制,使对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处理有章可循,更好的服务于农民工。

责任编辑:王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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