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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养父母还强横 法律制裁悔不该

  发布时间:2014-03-11 16:54:56


    赡养老人乃天经地义,受道德约束和法律的保护,可社会上还是存在少量的这样违反道德和触犯法律的现象。日前,一起老人起诉儿子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在叶县法院落下帷幕,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老人赵某和韩某称,二人近几年来体弱多病,失去劳动能力,医药费和生活费均是由二儿子和两个女儿支付的,大儿子赵某某不管不问,每次想要让他照顾一下二老的生活,他都十分暴躁,态度强横。

    两位老人伤心欲绝,为了子女之间的和平相处,也为了今后的生活,无奈将大儿子赵某某起诉至法院。法官多次调解无果后进行了开庭,经过审理认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赵某、韩某将赵某某养大成人并成家立业,其在年老时有权要求赵某某承担赡养义务。遂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赵某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每月给付赵某、韩某生活费100元,每半年给付一次;赵某、韩某今后生病住院期间所花的医药费按有效票据,赵某某承担总额的四分之一。走出法庭后,二位老人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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