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近日强调,要把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蔓延势头作为工作目标。惩是为了治。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显示出了中央打击腐败的决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少数党员干部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经不住美色、金钱、权力等诱惑而背弃了理想信念,走向了贪污腐化。这些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背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重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动摇了立国安邦之本。
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推进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防止官员贪污腐败,保障其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群众才能拥护我们、爱戴我们,也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最终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不断努力、锐意进取。
一是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工作。要通过廉政教育实现对官员道德领域的改良,促使官员明确自身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明白自身的权力应是为人民服务的,绝不能以此来牟取私利,中饱私囊。每位官员都应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本领,自觉接受监督,为人民群众用好权、执好政,坚守廉洁公正,保持公仆本色,真正使领导干部做到“不想腐”。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如果没有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权力必然绝对化,而绝对化的权力又必然走向贪腐。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与制约管理。制度建设需要完善权力之间的制约体系,提高制度的刚性,将制度手段上升到法治手段。同时应当充分有效发挥纪委监察等部门的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与不作为。从而使官员做到“不能腐”。
三是坚持奖惩分明,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为了促使政府官员廉洁自律,必须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违法乱纪的高压力度,加大对各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目的是为了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改正错误,更好的廉洁自律,并不是为惩而惩。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毫无例外地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决不能包庇偏袒,导致其有恃无恐。只有做到“谁给群众找麻烦,自己就会有麻烦”,才能使官员真正做到“不敢腐”。
树立廉洁之风,需要公务人员的自身努力,需要监督制约体系的完善,真正使官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每一个公务人员都应明白再微不足道的自己都代表着政府机关的形象,都应从自己做起,防微杜渐,自觉摒弃贪腐思想,从每一个细节之处做到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当然,每一位民众也应认识到自己所负的社会责任,都应积极合理行使批评建议权,以一种建设性的心态投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相信通过各方,特别是政府及官员自身的努力就一定可以树立清正廉洁之风,进而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