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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召开民事审判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4-02-14 12:22:35



会议现场

    2月12日至13日,叶县法院召开为期两天的民事审判经验交流会。交流会由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田英豪、岳中华副院长主持。参会人员有民一庭、民二庭、各人民法庭、立案庭、审监庭和其他庭室工作人员参加。院长徐合林到会听取同志们的交流,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交流会紧紧围绕民事审判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有争议、不便操作的30个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诸如离婚时对农村承包责任田的分割问题、村民小组的法律地位问题、小产权房交易的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等问题。交流会上,各业务庭民事法官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逐一发表经过深入研究的观点和结论。

    田英豪副院长指出,近年来,基层法院民事法官集中业务培训机会较少,个别法官虽参加过预备法官培训,但培训内容与我们现实民事实际工作的联系性、针对性较差。这几年我们工作中遇到有争议的问题又较多,一些法官的法律知识与工作需要仍有差距,业务技能尚需提高。通过交流会,可以形成文字理论,把叶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经验推出去,展现出来。

    徐合林院长强调,叶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占法院业务的百分之七十,涉及民生问题的民事审判,为民办案事无巨细。叶县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总体年轻、有活力、文化水平高,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年轻法官往往理论水平高,与实践结合差。通过交流会,同志们可以对一些模糊的概念清晰化,并能学到真经。交流会的形式很好,对工作帮助大,并能把工作经验形成理论成果,对建设知识型法院很有意义。以后,我们要把交流会形成常态化,对提高法院公正司法,提高法院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意义重大。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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