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叶县法院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和谐诉讼”的理念,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着力推进调解方式的创新,继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
(一)注重“庭前调解”。对一些争议不大的案件,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将一部分案件顺利导入庭前调解、和解通道。
(二)情法结合,引导调解。从受理案件开始,法官就与当事人沟通,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告知并协助当事人履行各项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从情感上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并遵循自愿、合法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
(三)推行“电话调解”。针对案件当事人在外地的相对较多,为减少当事人开支,节约诉讼成本,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推行电话调解,通过电话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减少对抗。
(四)对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分歧较大无法在庭审前达成和解的,只要有调解的可能则坚持在审限内反复做协调工作,力争调解息诉,案结事了。如6月份,王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致残,急需医疗费用,但肇事者却一再逃避责任。无奈之下她起诉到叶县法院要求赔偿。对于此案,立案庭非常重视,立即驱车赶到被告人家里做工作,经过立案庭女法官们耐心的疏导,最终,不到3个小时,被告当场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赔付了全部赔偿款。
四、重点严打 构建和谐盐都
今年年初,我省拉开了为期一年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半争大幕。叶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叶县、构建社会和谐”这一目标,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1至11月,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112案195人,已审结111件190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21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64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05人。在该项斗争中,叶县人民法院始终处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领先位置。打击“两抢一盗”斗争开展以后,该院迅速召开动员会,层层部署,将严打精神贯彻到全院干警,要求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上,为了更好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叶县人民法院多策并举,确保实效。
(一)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打击重点是农村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犯罪;城区乡镇街头两抢,入室抢劫,盗抢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犯罪;公路沿线车匪路霸犯罪;具有地域特点的职业化盗抢犯罪;在专项斗争中顶风作案的“两抢一盗”团伙犯罪;同时对累犯、犯罪团伙主犯及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和手段恶劣,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严重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运用刑罚手段努力遏制犯罪势头上升,震慑犯罪。
(二)实行“四个优先”,加强保障,服务到位。即优先使用审判法庭、优先使用办案车辆、优先用警、优先文印。
上一页 下一页 第2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