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煞费苦心”躲执行 法网恢恢不能容

  发布时间:2017-11-23 11:27:54


    拒不履行法院的裁判,能逃则逃,能躲则躲,为了逃避执行,煞费苦心。到最后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欠下的钱还是一分不少的偿还给申请人。

    近日,叶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刘某在朱某的砖厂多次拉砖总共欠下砖款15135元,并签有票据为证。经朱某多次要求偿还,刘某都已各种理由推托,无奈朱某将刘某诉至叶县法院,经法院审理,被告刘某偿还原告朱某砖款15135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还是迟迟不还,顾朱某向叶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银铃副局长办理此案件,接到案件后银局长及时向被执行人刘某发送《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刘某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没有报告财产,之后多次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刘某自称在外地打工没有在家。以银局长的办案经验断定刘某定是在躲避执行故称自己不在家,于是执行干警经过多次去其村打听,才得知刘某并未出去打工,而在某砖厂一直从事拉转、卖砖生意。银局避免打草惊蛇,让执行干警根据线索以买砖人的身份前去打听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干警的排查寻找终于得知了此人的下落,银局得知此消息当机立断火速赶往刘某所在地,将正要躲逃的被执行人刘某带回法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也请其他欠钱不还的“老赖”引以为戒,法律不是儿戏,切莫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岳琼一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